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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房屋土地被侵占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7年9月8日 Tags: 凯诺律师事务所 拆迁律师团队 专业拆迁律师所  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     http://zmcqlawbj.maxlaw.cn/

  北京拆迁律师讲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时我们该怎么处理呢?如果你是城镇居民,房屋土地被侵占的,可以直接要求侵占人返还非法侵占的房屋和土地;如果侵占人拒不返还,可以到法院起诉追回。具体以下,拆迁律师专门为大家来讲解一下吧。

  《民法通则》

  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如果你是农村居民,首先协商,协商不成,找村委会,还解决不了,找镇政府,还不行,到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返还土地。

  向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搜集以下证据:

  1、你对该承包地享有权利的证据,如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

  2、损失的证据,如村民侵权的事实(目击证人证言,最好能出庭)、侵权造成的后果(现场照片)、计算损失的依据。

  《土地管理法》

  北京凯诺拆迁律师团的律师表示: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他附属设施。如所有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有权以侵权之诉将侵权人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恢复原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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