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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1日 Tags: 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     http://zmcqlawbj.maxlaw.cn/

  贾启华律师,北京著名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我们经常会看到新闻上说某个地方因拆迁而创造了许多暴富的人,其实拆迁不仅会给人们带来财富,也给一部分人带来一些困扰。尤其是在关于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的定义和标准方面,大家都不是很了解,那么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被拆迁人的主体资格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二、被拆迁人可否选择补偿方式

  选择权要受以下两种条件的限制:

  1、规定了拆迁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不作产权调换,拆迁时被拆迁人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2、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只能实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不能选择货币补偿。

  这样规定,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1、附属物不具备独立使用性质,产权调换后无法独立使用。另外,附属物属于特定建筑,不同建筑对附属物的要求也不相同。

  2、解除不了租赁关系,意味着租赁双方不能就补偿金额的分配比例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没有义务也很难就补偿金额给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划定一个双方都认可的比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实行货币补偿,要么侵害出租人利益,要么侵害承租人的利益。另外,允许被拆迁人选择,被拆迁人为了早日解除已经存在的租赁关系,选择货币补偿,这样可能会出现因拆迁使原承租户失去了居住空间,也违背了不能因为拆迁而使原存在于被拆迁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系强制解除的原则。

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不管是购买的商品房还是拆迁安置所得的房产,都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拥有了房产证才算是有了房子的产权,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相对来说比较简单一点,拆迁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所需要的资料是很多的,相应的流程也会复杂一点,那么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办理拆迁安置房房产证,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查档证明;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二、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

  1、所谓回迁房是指动迁后,安置回到原来的地方盖的新房子居住;而安置房则是离开原来动迁的地方,在其它地方安置房子居住。如果是被安置到原住地以外的房子居住就应该签安置协议,房证自然要等到房子真正到手了才能开始办理。

  2、安置房是指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3、安置房与回迁房之间的区别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划拨用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方式是原地产权调换的既是拆迁安置房,也是拆迁回迁房;但在出让土地上进行房屋拆迁的,如可以原地回迁的就是拆迁回迁房,而不是拆迁安置房。

  三、买拆迁安置房有什么风险

  没有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或者有产权证但5年内限制转让的拆迁安置房,从签订合同到将来办理产权转移的时间漫长,不确定因素多,会出现如下一些风险:

  1、家庭成员内部可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有异议,万一协商不成,可能起诉到法院解决,最终确定的合法权益人是谁还无法确定。

  2、无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能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

  3、因交易时间漫长,房价变动可能性大,如果出售方为谋取更大利益,将房屋房价卖给他人,并在可以过户交易时先行过户给他人,那么购买方就很难实现购房,只能主张债权。

  4、在购买方等待过户的漫长时间内,有可能发生因出售方自身债务纠纷,导致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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