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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发布时间:2021年3月9日 Tags: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     http://zmcqlawbj.maxlaw.cn/

 贾启华律师,北京著名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是抢建吗


要拆迁了,在楼上修了阁楼算抢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该证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从法律法规可以明确看出,无论是突击建房还是抢栽抢种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更不可能得到相应补偿。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公租房拆迁中,户口在内的人都能得到补偿吗



关于公租房的拆迁补偿款的分配主要遵循一人一份、均等分割的原则分割。在这个问题上,承租人在下列特殊情况,如承租人属于年老体弱,缺乏经济来来源,且按均分所得的补偿款,无法见得房屋保证其正常生活的。可以享有拆迁补偿多一些。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拆迁过程中公有房屋的承租人可以作为被拆迁人。国务院590号令颁布后,也应当由征收人与公房承租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所以房屋承租人完全可以得到相应的拆迁补偿。


公租房拆迁补偿标准是,第一给公租房的所有人补偿房屋补助费用,这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计算的。第二要补偿安置费用和搬迁费用,这也是与房屋的建筑面积有关,按每平方米多少钱计算的,同时如果逾期的话还要减少。第三,还要补偿公租房在停产停业期间所遭受的损失。




被拆迁人的范围包括了哪些人


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


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


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


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


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


3、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


代管有两种形式:国家代管和代理人代管。国家代管是指所有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归属不明的私有房屋。其代管部门为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其权责关系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代理人代管是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因不在房屋所在地或其他原因不能管理房屋时,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其所有人与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适用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代理制度来调整。这里所讲的被拆迁房屋的代管人是指国家代管的代管部门,即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


对被拆迁人资格的认定,根本问题在于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是否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凡是在拆迁公告前合法取得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所有权者,均是被拆迁人,否则,不应认定为被拆迁人。


承租人或者房屋的使用人不是被拆迁人,但是他可以与被拆迁人一起成为拆迁安置协议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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